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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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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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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cate_id=10&id=99227
- 依據國教署補助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原則辦理。
- 請申請學校依下列步驟辦理:
- 請務必派員參與 112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本縣 113 年度無障礙校園環境宣導暨管理系統操作研習(線上研習)。
- 所規劃之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項目需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
- 申請無障礙電梯修繕之學校,請加填「學校無障礙電梯修繕規格檢核表」。
- 請於 112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前備妥紙本改善計畫 1 式 7 份、項目統計表、承辦人員名單(電子檔請至處務公告下載)、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及檢附申請地點之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各 1 份,核章後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電子檔寄送至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傅立一組長(電子信箱: fuliyi1106@hlc.edu.tw ;聯絡電話: 8880365#31 )。
- 113 年度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計畫訂於 112 年 7 月 1 日(星期六)、 7 月 2 日(星期日)假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辦理審查會議(線上會議出席),請務必派員出席。
- 相關檔案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