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cate_id=10&id=109031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5 月 9 日府教特字第 1130089382 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下列學校依盤點當日委員提供之盤點檢核表,至系統( https://campus.sen.edu.tw/)進行資料補填及更正事宜。
三、補填報期程: 113 年 5 月 27 日起至 113 年 5 月 31 日止。
四、已完成無障礙盤點之學校,請登入系統後點選綜合意見改善描述,依照附件圖表步驟點選已覆核。
五、填報內容正確性為未來無障礙改善經費補助優先次序之依據,請各校務必正確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