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cate_id=10&id=95726
一、已依花蓮縣政府 111 年 09月 06 日府教特字第 1110005137 號函諒達。
二、請尚未領取篩檢量表之幼兒園至三區特教資源中心領取「花蓮縣學前兒童篩檢表」。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宜昌國中)
中區特教資源中心(萬榮國小)
南區特教資源中心(玉里國小永昌分校)
三、若以實際篩檢日期 111 年 11 月 1 日起算,各年齡段之出生年月日如下
2 歲-109/05/16~109/11/15
2.5 歲-108/11/16~109/05/15
3 歲-108/05/16~108/11/15
3.5 歲-107/11/16~108/05/15
4 歲-106/11/16~107/11/15
5 歲-105/11/16~106/11/15
6 歲-105/9/2~105/11/15
四、各公、私立幼兒園完成花蓮縣學前兒童篩檢表後,請填寫「篩檢表 1-初次篩檢結果表」mail 或傳真等方式回傳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 41 號;信箱: hlcsped@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