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hlc.edu.tw/blank/department/78686
一、「110學年度學前暨國小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轉銜安置名冊」及「花蓮縣學前暨國小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轉銜計畫」請各校於111年3月7日下午4時前送達本府教育處特幼科(非郵戳為憑),並將跨階段轉銜安置名冊word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suspect1219@hlc.edu.tw。
二、鑑輔會公告書面審查會議及分區轉銜安置會議結果後,原安置學校(幼兒園)請辦理下列事項:
(一)111年4月26日前至教育部通報網完成轉銜資料表之填寫,並邀請下一階段安置學校召開生涯轉銜會議。
(二)111年5月20日前將生涯轉銜會議紀錄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備查。
(三)生涯轉銜會議結束後,於111年6月7日前至教育部通報網完成學生異動,下一階段安置學校於111年6月14日前完成新生接收。
三、有關轉銜學生之特教相關支持服務申請事宜,依本工作計畫規範辦理,請各校務必於生涯轉銜會議時確認學生各項需求並確實移交申請所需之相關資料,於規定時程內完成申請,以維護學生相關就學權益。
四、欲申請轉銜安置至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之學生,另須檢附「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聯合安置申請表件」,並依「報名資料檢核表」備妥並繳交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