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cate_id=10&id=9537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9 月 15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10121873 號函辦理。
二、有關掣據請款事宜請依正式公文辦理,其他相關附件另公告。
三、另審查結果為修正後通過之園所,請依國教署核定說明欄位補正資料,並請於 9 月 26 日(星期一)前檢附修正後資料至(Lyc0494@hlc.edu.tw),名單如下:
瑞美附幼.北埔附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