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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改善及充實身心障礙資源班設施設備實施計畫,有關相關資料請自行下載及運用,請設有分散式資源班且有意願申請者於3月29日(五)下班前將申請計畫送至教育處特幼科(逾時不候),併同計畫掃描檔及編輯檔寄至ericly@hlc.edu.tw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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