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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學期鑑定作業已完成,請各校至三區特教資源中心領回相關個案資料。 2.為避免舟車勞頓,請各校承辦人領取前可先和中心或負責之巡迴教師確認,以避免重複領取。 3.寒假期間,各區中心不負保管責任,請各校於學期結束前領回個案資料,以利後續教學及服務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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