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cate_id=10&id=95877
一、依據鑑輔會 111 年 10 月 7 日召開之「111 學年度鑑輔會第 2 次(第 1 梯次)鑑定安置會議」決議及花蓮縣政府 110 年 10 月 13 日府教特字第 1110206264 號函辦理。
二、旨案會議決議已開放學校接收/異動,請各校於 10 月 18 日前完成,並確實完成學生資料更新或辦理異動(特別提醒:放棄特教服務學生亦須完成異動作業)。
三、若有相關操作問題,請電洽北區特教資源中心特教通報網承辦人陳伯源老師,聯絡電話: 8547145 分機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