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cate_id=10&id=95035
一、依據111 年 6 月 16 日府教特字第 1110120874 號函( 110 學年度第 4 梯次身心障礙學生疑似鑑定結果)及 111 年 8 月 29 日府教特字第 1110172733 號函( 111 學年度第 1 次鑑定安置會議結果)辦理,收件截止時間為 9 月 30 日下午 4 時前,合先敘明。
二、請下列學校填寫「花蓮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追蹤回報表」,核章後於111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送達教育處特幼科建檔。
國中:花崗國中、富北國中、吉安國中、豐濱國中
國小:三棧國小、太平國小、中城國小、大禹國小、文蘭國小、水源國小、太巴塱國小、古風國小、光華國小、西林國小、吳江國小、忠孝國小、林榮國小、信義國小、西寶國小、見晴國小、明利國小、長良國小、康樂國小、壽豐國小
幼兒園:東華大學附設幼兒園、三立芳幼兒園、立德幼兒園、芝麻村幼兒園、迦南美地幼兒園、健心幼兒園、親親蝴蝶城堡幼兒園、親親智慧森林幼園、中城國小附幼、太巴塱國小附幼、光華國小附幼、西林國小附幼、明利國小附幼、紅葉國小附幼、稻香國小附幼、光復國小附幼、宜昌國小附幼、明廉國小附幼、明禮國小附幼、松浦國小附幼、鳳林國小附幼、新城鄉立幼兒園、萬榮鄉立幼兒園
幼兒園:卓溪鄉立幼兒園
三、 110 學年度第 4 梯次僅需填寫疑似鑑定取得正式身分之學生,重新評估及研判為疑似障礙(押案)學生無須填寫本表。
四、針對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視覺障礙及聽覺障礙學生,鑑輔會將另行派員到校進行安置適切性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