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cate_id=10&id=98862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花蓮縣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鄉鎮市立幼兒園辦理特殊教育相關宣導及輔導活動實施計畫暨花蓮縣特殊教育發展中程計畫( 110-114 年)辦理。
二、為有效推展特殊教育適性化、社區化、無障礙以及融合之學習環境,鼓勵各校辦理校際性以及校內之特殊教育相關宣導與輔導活動,以增進學生、教師、職員以及家長對特殊教育學生之了解與接納。
三、本實施計畫活動內容、補助基準及請方式請參閱附件說明, 【務必請於 112 年 3 月 31 日】前將活動實施計畫(含經費概算表)及申請表(附件三)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連同申請表(附件三)電子檔,以壓縮檔格式上傳至花蓮縣特殊教育資源網( http://srec.hlc.edu.tw/),路徑:資料上傳-請選擇上傳主題-下拉選單(選擇"112 年度特教宣導經費申請)-點選上傳(依照各欄位)進行填寫資料並附加檔案(請壓縮為一個壓縮檔)後儲存,若有任何上傳或申請相關問題,請逕洽中區特教資源中心( 8751449#22 )。
四、請各校參酌花蓮縣特殊教育發展中程計畫( 110-114 年)相關指標,敘明如有疑義請逕洽中區特教資源中心( 8751449#22 )。
五、檢附申請表格及所需相關文件。
六、另本府業敦聘王亭潔女士為「112 年花蓮縣生命教育與特教宣導親善大使」,請近三年內未曾邀請其擔任特教與生命教育宣導講座之學校(園所)優先延聘。詳情請逕洽聯絡人:吳素秋女士 0933-866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