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cate_id=10&id=96432
一、依據 111 年 7 月 25 日府教特字第 1110149143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 111 年 12 月 20 日(二)前繳交相關教材檔案(如:學習單、教學簡報檔)至本府特殊及幼兒教育科,並將電子檔傳至中區特教資源中心 (klim911119@hlc.edu.tw) ,檔案說明如下:
1.請依年度/校名/所屬班級/領域名稱命名
2.若該項教材包含多個領域,需同時列出各個領域名稱。
3.學前階段教材不需填寫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