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cate_id=10&id=99831
一、依據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借用申請暨管理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將 111 學年度畢業轉銜身心障礙學生借用之輔具,於 6 月 30 日前歸還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三、需歸還學校:光復國中、花崗國中、秀林國中、化仁國中、富北國中、中原國小、新城國小、北昌國小、鑄強國小、中正國小、東華附小、稻香國小、光華國小、明禮國小、明廉國小、毛毛虫幼兒園、妙賢幼兒園。
四、請洽北區特教資源中心楊淑如組長,電話: 8547145#12 。